尚需半年时间完善 《物权法》有望明春“出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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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6:48 成都日报 | |||||||||
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著名民商法专家杨立新表示,要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来完善《物权法》,并争取在明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 杨立新指出,《物权法(草案)》框架总体上比较合理,涵盖内容也比较广泛,但某些方面的规定仍然不够完善。他说,如购房按揭规定和建筑所有权等细节问题,草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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