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交通违法行为通知方式作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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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1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合肥8月9日电 作为公安“开门大接访”后的整改措施之一,安徽省公安厅日前决定对交通违法行为通知方式作出改进,大幅增加书面通知。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赵强介绍,自9月1日起,对技术监控设备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车辆强制报废期限以及拟吊销被扣驾驶证当事人的有关权利等,安徽省公安部门将通过邮政挂号信件送达驾驶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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