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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呼唤见义勇为“告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24 新桂网

  新桂网据《当代生活报》8月9日报道,韦兆安去世的噩耗传来,韦兆安原来在珠海供职的葆力物业公司管理层的董先生第一反应就是:“怎么会这样?假如他有困难,他应该来找我们公司啊,对他这样见义勇为的英雄,我们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

  扼腕痛惜!我想,肯定会有许多人深有同感。的确,如果韦兆安身陷困境时,能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寻求帮助,那大家会毫不犹豫出手相助,他就会像救人英雄宋凤河、救火英雄
胡茂东一样,得到如潮的资助。但是,难道英雄面临困境时不主动求助,就应该孤立无援,无人过问吗?

  笔者以为,对待见义勇为英雄,有关部门不但应该建立起回访英雄的制度,定期去英雄身边嘘寒问暖,了解他们的生存状况,主动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而且,我们必须建立一种“告知制”——在英雄离开一个地方的时候,要告知英雄新的居住地方的政府部门,绝不能让英雄像断了线的风筝;同时,相关部门要告知英雄应该享有什么待遇,在英雄没有获得相应待遇的时候,英雄应该有权力反过来理直气壮“告知”当地有关部门自己的需求。

  只有这样,才真正对得起英雄。试想,如果我们能有“告知制”,韦兆安的状况就不会出现南宁、珠海都不知晓的情况。而一旦韦兆安艰难困苦的家境、严重的病情被政府部门和社会知晓,我们相信,他会被爱心包围的。

  但愿“告知制”能够早日制定实施,但愿永远不再出现第二个“韦兆安”。(吴应海)

  作者:吴应海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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