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请不要再糟蹋长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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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24 新桂网 | |||||||||
新桂网7月30日这天,长城金山岭段的城墙上开了一个大规模的“锐舞派对”。大批热衷于此的中外青年在长城上伴着电子音乐狂歌劲舞,并大量饮酒。一名参加此次活动的记者描写道:“早上6时许,派对逐渐结束,长城内却是一地垃圾酒瓶,微风吹来一阵呕吐物及尿的气味。”(据《北京晨报》8月9日报道)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这些年来长城的保护一直令人遗憾。据相关媒体报道,小商
这种糟蹋,究竟是糟蹋了什么?作为人,我们允许有人糟蹋我们吗?允许有人在我们头上飞越吗?长城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华民族的代名词,糟蹋长城也就是变相地糟蹋中华民族,糟蹋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想不通的是,有些人有些媒体竟为此糟蹋叫好,对那些“飞越”长城的人顶礼膜拜,并称之为“征服长城”。中华民族历经苦难,在洋枪洋炮面前,都未被征服,岂能被有些人以车以滑板来征服了? 由此,不得不愤慨于相关部门,你们心里想的是什么?你们又都在干了些什么?中国长城协会秘书长董耀会介绍说:“长城金山岭段位于北京和河北交界的地方,当地政府把这一段的旅游开发权租借给了承德市的一家公司,如何经营由该公司全权负责,属于公司行为。” 据参加聚会的人介绍,只要缴纳每人50元的人头费,谁都可以到长城上来搞活动。对长城的合理开发利用,笔者并不反对,笔者也理解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经费的捉襟见肘。但长城属于世界文化遗产,我们都应该怀着爱戴和景仰的心情来长城游玩,活动本身不严肃,对长城形象是极大的破坏,更是一种亵渎。 据悉北京市有《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但是除北京外还没有地方法规明确地对这类行为进行规范,国家很快将就长城的保护出台相关的法律。期盼着这一法律的尽快出台!期盼着能还我长城尊严、还我民族尊严!(江苏毛建国) 作者:毛建国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