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搬家歌厅发廊“赞助” 捐款收据成护身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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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重庆晚报》报道丰都县城西派出所搬进新办公楼已近两月,辖区内部分特种场所(茶楼、歌城、发廊)纷纷“自愿捐款”300元—500元不等。8月8日,一名拿着“自愿捐款”收据的茶楼老板,说他并非真心自愿。 茶楼老板自称姓王。他说不仅是他,很多辖区的茶楼、歌城、发廊都缴了300元—500元不等的“捐款”,收据上虽注明是“自愿捐款”,但有的并非自愿。
在王提供的这张收据上,盖有市财政收据专用章和城西派出所公章;收款事由为“自愿捐款”,金额为300元。 记者随即暗访了城西派出所辖区内的部分特种场所,多次看到类似收据,300元—500元不等。世平街一发廊老板为消除记者的“顾虑”,拿出一张捐款500元的收据说,“我们是缴了钱的,绝对安全。” “简直混账1城西派出所江所长说,该所从没要求辖区单位捐款,更不知道捐款单位拿收据充当“保护杀。 收款人向姓社区民警说,他没向辖区内的特种场所要求过捐款,因为所里有明确规定,不准向这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他收的捐款共有七八笔,300元—500元不等,都是对方主动捐的。 江当面要求向,“连夜退还所有捐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