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对举报医保"硕鼠"者给予罚款额20%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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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21 大众网 | |||||||||
大众网青岛8月9日讯(记者姜淑芹)医保定点医院或诊所伪造病历套支医保基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加重患者负担,定点药店将生活用品当成药品卖骗取医保金,凡此种种挖医保墙脚的“硕鼠”行为,一经举报并调查属实,青岛市劳动部门将对举报人按罚款额20%给予奖励。 为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杜绝医疗保险基金的浪费和不合理开支
青岛市要求不管单位还是个人,一旦发现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违反医保规定且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均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一经查实,除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外,将对举报人按罚款额的20%给予奖励。 又讯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出管理,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定向用于医疗消费,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定点药店社会保障卡刷卡范围及违规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今后,定点药店只准在下列范围内向参保人员提供刷卡服务: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国家卫生部、各省卫生厅批准生产的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材料、医疗器械及推荐给家庭使用的理疗产品;卫食健字、国食健字类保健品。凡超出上述范围刷卡,均视为违规刷卡。 对违规刷卡的定点药店,初犯者,暂停医疗保险业务一个月,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因违规已被处罚或警告又再次违规的,暂停医疗保险业务三个月,对直接责任人罚款800元。因违规已被处罚或警告两次以上仍再次发生的,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 青岛市劳动部门同时明确要求各定点药店内不得经营生活用品。凡经营生活用品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将暂停定点协议,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