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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 年内六成村庄建投诉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21 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8月9日讯(记者李岩侠实习生李娜娜通讯员周海亮王致远)从今天正在举行的全国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研讨会上获悉,为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山东省人民政府将消费维权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专门建立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从此,我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将形成一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良好态势。

  据介绍,联席会议由省消费者协会、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卫
生厅、省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单位组成。省工商局(具体由省消协负责)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记者了解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消法》和《山东省实施〈消法〉办法》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指示;研究部署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组织、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同时,为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底前,在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认为,这两项制度的建立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为山东省消协大力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对及时处理重大热点投诉、疑难投诉、群体性投诉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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