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5年底将全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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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35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曾波彦游璨)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底前普遍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和救灾、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扶贫和法律等专项救助相衔接,以完善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以其他临时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
通知指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搞好协调,抓好落实。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成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尤其是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