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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搬家,发廊“捐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55 沈阳今报

  王纪旺

  丰都县城西派出所搬进新办公楼已近两月,辖区内部分特种场所(茶楼、歌城、发廊)纷纷“自愿捐款”300元—500元不等。近日,一名拿着“自愿捐款”收据的茶楼老板向记者称,他并非真心自愿。但也有发廊老板称“捐款收据”:“我们是交了钱的,绝对安全。”(8月9日《重庆晚报》)

  而作为收款的一方,城西派出所所长则称这实属诬陷,并说之所以有一些捐款,是由于群众主动要捐,以示友好,出于当地风俗习惯考虑,社区民警难拒好意才收下。

  这样一来,也就有了一边称“自愿”并非真心,而另一方则称是“盛情难却”才收下捐款的奇怪现象,这种悖论的出现着实让人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在细细体味之后,笔者以为派出所领导所谓“盛情难却”的说法确实不足为据。试想,假如真是民众出于对派出所搬迁新址的贺喜,那么作为民众,口头表达一下完全足矣,何必要如此兴师动众地以金钱相送,给政府机关及其派出部门送贺金这绝对不应是当地的风俗习惯。而且,即便退一步来讲,民众真的要以金钱表达自己的心意,那么又何必要开立收据,并写上“自愿捐款”的名目呢,这样做其实本来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让人很难相信这种写明在纸上的“自愿”的真实性。再说,这次“自愿捐款”的群体都是当地的特种场所,这种经营场所的特殊性,怎么也难以让人和出于“真心”的自愿挂上钩。

  其实出现这种现象也并不奇怪,在“自愿捐款”与“盛情难却”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权与钱的交换。在接受了这种“捐款”之后,派出所毫无疑问要为“保其平安”出一番力,对于那些丑恶行为也就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难怪发廊老板敢信誓旦旦地表示“绝对安全”了。

  作为掌握公权的部门,派出所无疑对“保一方平安”负有重要责任,然而,如果这种公权没有和私情划清界限,沦为强制纳捐的工具,成为寻租的利器,那么这必将损害的是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权的正常行使。虽然,当地派出所已经将这些“捐款”悉数退还,但如果不根除隐藏于执法者心中的权力滥用观念,不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那么这只能是一种治标而不治本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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