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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务公开 非国家秘密将主动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22 桂龙新闻网

  去年8月开始,自治区科技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4个区直单位,率先在我区开展了政务公开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8月9日召开的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并将此作为今年政务公开的重点。

  政务公开成基本制度

  据会议介绍,由于各种原因,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部门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应该公开的政务没有公开,比较注重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却忽视了公开每一时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政府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忽视了公开政府决策的过程和结果;还有就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过于简单,不善于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政务公开;有的政务公开不够及时,政府网页、机关专栏久不更新等。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实施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这次会议也将作为在区直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一次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启动。”昨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在会上如是说。

  郭声琨指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要突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措施,在实施前一定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群众尽可能地参与到行政工作中来。在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时,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也就是说,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他特别强调,要将群众表达意愿、了解信息、反馈意见的渠道公开,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政务公开各有侧重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乡镇政务公开,要求重点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征地补偿、乡镇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各类救灾和优抚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市、县级行政机关,要求重点公开本区域城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税费减免政策,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和产权交易,政府工程招标投标,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报和处理,以及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情况;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求以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时公开,“急务”及时公开。同时,不断完善“市长、县长接待日”、“市长热线电话”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来源:

  南国早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文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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