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清收公职人员拖欠或担保贷款专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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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28 云网 | |||||||||
目前,云南正在开展由省政府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或担保)贷款的专项工作,涉及金额11.2612亿元。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称,“长期以来,部分县乡政府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据统计,截至2004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担保)5425笔,金额7.2798亿元;公职人员拖欠(或担保)21224笔,金额3.9814亿元。
去年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专项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欠款单位和个人限期归还、担保单位和个人负责催收并承担连带责任,还款期限定在2005年4月30日前。 对到2005年5月31日仍未还清贷款的公职人员,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国家公职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情节恶劣的通过司法途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清收。 据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各地“农信社”共收回机关事业单位欠贷592笔,金额4754万元,收回率6.5%;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担保)贷款6230笔,金额6526万元,收回率16.4%。(喻劲猛徐少君)责任编辑:唐唐(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