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商可合作经营音像制品分销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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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59 山西日报 | |||||||||
近日,文化部等5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允许”和“禁止”事项。 《意见》允许外商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书报刊分销、可录类光盘生产、艺术品经营等企业。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出版物印刷和只读类光盘复制等企业。在不损害我国审查音像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