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上中职至少补助千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0:1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今年考上中职学校的受灾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将得到1000元以上的学费补助。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资助经费由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等筹集专项经费补助一部分,各设区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筹措一部分,中职学校对学生学费减免一部分。
据了解,本次资助对象为:受今年6月中旬严重洪灾和7月中旬5号台风影响的重灾县(详见附录)受灾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且2005年秋季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就学的新生。根据规定,接受资助“受灾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要具备如下条件:重灾县农村受灾家庭子女;父母是当地农民;2004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家庭子女。 省级筹措资金按每生不低于500元给予补助,设区市筹措的专项经费也要按每生不低于500元给予补助,此外,余下的学费由中职学校给予减免。 据介绍,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的“受灾农村困难家庭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受灾学生到校报到时,随带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受灾困难户农民子女证明,向学校提出学费补助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享受补助的学生的相关材料,按学籍管理隶属关系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附:重灾县(市、区)名单(22个) 南平市:建瓯市、顺昌县、延平区 三明市: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尤溪县、宁化县、明溪县、清流县、三元区 宁德市:屏南县、柘荣县、福鼎市、福安市、周宁县 龙岩市:永定县、新罗区、上杭县 福州市: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 注:以上名单由省民政厅救灾处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