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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物业有望脱离“父子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0:39 东方今报

  今报讯新建小区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否则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证。昨天,郑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主任杜洪彬在答复市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郑州将立法斩断开发商与物业的“父子关系”,目前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预计明年将颁布实施。八成开发商与物业是“父子兵”市政协常委雷从芳调研发现,郑州房地产市场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480家企业,80%以上都与开发商是“父子关系”。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接手小区之前,必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不合格的不予交接。由于
“父子关系”的存在,物业公司对这些项目根本不验收,甚至在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停车位预留不够、承诺绿化面积不兑现等“硬伤”存在的情况下,拍着胸脯称各项设施和服务全部到位,做开发商虚假承诺的挡箭牌。开发商、物业、业主本应是互相监督的关系,现在却失衡了。出现问题就“踢皮球”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后,市房管局就要求开发商与物业分开经营,开发商不能私自委托自己下属的物业公司接手自己建设的小区。但由于郑州没有出台相关法规,尽管多次下文,开发商都以《物业管理条例》不符合郑州实际为由拒不执行。这样,当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出现质量、面积等纠纷时,开发商还是把遗留问题推给物业管理公司,从而就出现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相互“踢皮球”的现象。将明令禁止“父建子管”杜洪彬称,郑州市将出台法规明令禁止“父建子管”的行为,目前《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出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该草案规定,开发商开发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否则不得办理预销售许可证。杜洪彬说,该法规一旦确定下来,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是一家,若开发商再虚假承诺或夸大宣传,很可能出现无物业公司接管的尴尬局面。01

  作者:记者 张雅平 通讯员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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