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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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职称政策规定,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聘任期满人员,必须通过竞争上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昨天,省人事厅出台了《安徽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将彻底被打破。
根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个人申报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上报。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认定、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发给由人事部或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据悉,凡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应根据已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和任职条件,对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期满人员(除特殊规定外),都必须通过竞争上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的基本程序为建立聘任组织、公布实施方案、严格资格审查、公开平等竞争、民主综合评议、确定聘任对象和公布聘任结果七项。 据悉,竞聘上岗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办理。 (凤丽)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