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所长都玩收入不入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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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池州讯日前,安徽省东至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跃进、陈金质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被告人赵跃进、陈金质在任东至县供电局胜利供电所所长、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6次采取收入不入账、向用电单位借款核销其电费和开假发票报销等不法手段,共同或单独侵吞公共财物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跃进和陈金质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多次共同或单独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均能自愿认罪、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且被告人陈金质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待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种犯罪事实,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唐金法)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