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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工路桥公司将自治区高管局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50 乌鲁木齐晚报

  8月8日上午,新疆建工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程款纠纷一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路桥公司和高管局于2003年3月签订了两份关于国道218线库尔勒至尉犁段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工程的土建合同,合同约定总价为一亿九千五百多万元。路桥公司代理人陈述,2004年11月14日工程竣工验收并交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正式接管养护,但目前为止高管局还欠
付工程款三千零五十多万元。自治区高管局代理律师认为,工程款应当按照工程量单价逐项核算,而不应按照合同预计的总价结算,并且此项工程是否为总价计算工程还需等待自治区交通厅的最后批复。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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