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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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3:2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本报“新论”(见第8版)今天发表宝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刘国胜的文章《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对此作了探讨。文章依据我国宪法规定指出,应当鲜明地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以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前提。
文章认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基础,对于各类社会基层组织的党组织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对于保持和增强党和民族的凝聚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文章说,党员队伍是先进的人力资源,而且有坚定的信念和严密的组织,这样的先进人力资源是我国国有企业(包括其他所有制的许多企业)所独有、而外国企业没有的,这是我们的独特优势。 对于如何理解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文章认为,一要准确把握“政治”,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二要准确把握“政治核心”,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文章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能不能有效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看能不能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创造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作为执政党的基层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应当成为企业各项工作中水平最高、影响最大、效果最好的工作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