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出台六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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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3:5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哈尔滨8月9日讯(记者毕国昌 实习记者刘秀薇)近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六不准。 局长刘忠敏提出的这六不准是1.不准超限额采伐。以最少的森林资源消耗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超限额采伐是犯法、犯罪。2.不准丢弃木材。木材采了就必须集净,绝不能浪费,森林资源利用水平达到一个较高的程度。3.不准烧好材。4.不准在山上设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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