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兴煤矿抢救指挥部处理两名失职干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4: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兴宁8月10日电 (记者凌广志)广东大兴煤矿“8·7”事故抢救指挥部副总指挥、梅州市委书记刘日知10日上午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对两名在事故抢救中失职的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在9日晚值班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
相关专题:广东兴宁煤矿透水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