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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住宅禁商"③:违规店铺遍地该打谁的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规宽严不一、业主明知故犯是主要原因

  本报记者 蒋铮蓦然回首,发现违规店铺早已遍地开花!近日,广州市整规办一位负责“住禁商”的工作人员忍不住向记者惊叹:想不到,广州竟有这么多违规店铺存在!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些店铺一方面一直违反规划部门的规定,一方面却长期手持合法的营业执照。有关专家认为,政府部门间协调不力,是造成店铺遍地开花的主要原因,而业主也应负一
定责任。

  法规忽松忽严

  违规店铺之所以能够生存,法规“对接不严”是重要原因。据了解,2001年出台《广州市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简称《办法》)之后,市政府曾要求工商部门在颁发营业执照方面,同时把好“规划关”。也就是说,凡是经营场所拿不到“商用”许可,也应该拿不到营业执照。但由于在广州市关于公司注册的规定中,对生产经营场所的要求历来不多,只需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即可。2002年8月,广州市工商部门又出台了《关于明确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着重放宽了“企业经营场地”的条件,凡是对周边住户影响不大的公司,即使借用民宅作为经营场地,也有不少拿到了一年一审的营业执照。今年5月出台《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之后,工商部门重新把严了营业执照的关口。不少在天河南曾经拿到合法营业执照的店铺,在年审中都被拒绝续期。

  业主侥幸取利

  “租屋开店前,我就向业主问过,这间屋到底有没有‘商用’许可?业主说:别人都这么干的,绝对没问题!”天河南六运三街的刘老板一脸无奈:“结果是五个月后接到关门通牒!”像刘老板这样,因为受商圈吸引、相信业主承诺而贸然开店的投资者,在广州比比皆是。业主们为什么会有意忽略住禁商?淘金某中介行的李经理分析,除了极少数业主和租户不懂法、签定“盲约”外,大多数业主还是出于侥幸心理。因为,以商铺形式出租的房屋,租金远远高于住宅。淘金坑老房子中,70平方米的一楼民宅,月租贵不过2000元;若打掉间隔,改造成商铺出租,月租有可能过万元。利益趋动下,明知可能不被允许“住改商”,也要心存侥幸“闯一闯”。(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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