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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准入制年内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5:32 扬子晚报

  上海讯肝癌过大、过多,门静脉有癌栓的患者,任何医院都不得为其做肝移植手术。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军区总医院黎磊石教授昨日透露,卫生部将于今年年内颁布实施《器官移植准入制》,将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范器官移植手术,实行《器官移植准入制》,对提高医生责任心,提高患者存活率,利用有效医疗资源,缩短患者等候移植时间,降低移植费用,赶超世
界器官移植先进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器官移植的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去年已经达到6000例左右。但在这样一个庞大数字里面,不乏鱼目混珠的现象。一些不具备移植医技的医院,为了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档次,以争取更多的患者,纷纷“攀登”起这个当今世界前沿医技来,其结果只能是接受移植的患者存活率不高,浪费了大量医疗资源。

  记者还了解到,导致做器官移植手术一哄而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卫生部曾规定,要评上三级甲等医院,必须能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尽管这一规定前几年已经废除,但由于“惯性”,做器官移植的医院仍然在扩张。

  但这些情况将很快得到改观。记者获悉,在施行《器官移植准入制》前,有关部门将对各医院进行考察,如人员素质,医疗设施,施行移植手术总量,围手术期的质量评估等,衡量成功技术的标准是一年肾移植存活不能低于85%%,一年肝移植存活率不能低于75%%。另外,《器官移植准入制》不搞终身制,要对施行移植手术的医院进行定期复审,效果不好的,同样取消移植资格。

  记者还获悉,实行《器官移植准入制》后,对做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适应症都作了明确规定,如肝癌过大、过多,门静脉有癌栓的患者,医院就不得为其做肝移植手术,还规定器官移植手术医院不能请人做,必须由自己的医生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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