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机关积极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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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6:13 公安部网站 | |||||||||
自5月18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各分、县局和市局有关单位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开门“大接访”工作。 各分、县局坚持以人为本,精心布置接访现场,设置了宽敞的候访室,营造了良好的接访环境。各分、县局的局领导面对面、“零距离”地接待上访群众,与群众交流、沟通,帮助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倾听他们的诉求。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信访
截至8月9日,各单位共开门接待上访群众2107起,其中办结1969起,办结率为93.4%。从中共查破案件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9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4万余元,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通过第一阶段的“大接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已初步探索建立了信访工作新机制,紧紧抓住“大接访”的契机,建立了法制、户政、刑侦等部门协同处理信访事项,主动上门约访群众、事后回访及建立“公、检、法、司”信访联动等工作机制。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予以分析评议,从中查找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专门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以解决“执法不规范、消极不作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职务违纪、作为不当”、“敷衍塞责、执法随意”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制定《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整改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本市公安机关积极落实开门接访的实践充分证明,开门接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要求,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重大举措;是公安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整改步骤;是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是中央政法委部署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化。(宣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