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提前大发“死人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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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0:14 现代快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我们这里出现了收取活人土葬费的怪事……”日前,开县渠口镇居民向记者反映有关情况。7月29日,记者为此前往当地采访,发现渠口镇茶香村借殡葬改革乱收费现象突出,竟出现了“收取活人土葬费可打折”的怪事。8日,记者从重庆市殡葬管理中心了解到,此怪事已引起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国的高度重视,其责令市纪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开县殡葬乱收费进行督察,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活人预交土葬费可打折 据渠口镇居民称,自从1998年全县实行殡葬改革后,他们这里被划定为火化区,人死后实行火葬,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镇里出现了一些怪事———只要向村里或者镇政府交够规定的钱,照样可以土葬。一位开殡葬用品店铺的大姐说,1998年要土葬交2000元就行,1999年涨到了2500元,从2000年开始涨到了3500元。据原渠口镇相农村1社社长田方学讲,收取活人土葬费是从1998年开始的,当时不少村民预交了土葬费。 经村民指引,记者来到了81岁的刘美芝家。当问起预交土葬费的事时,刘老太的女儿徐船贵说道:“爹死得早,是老娘一手将我们四姊妹拉扯大的,如今老人辛苦了一辈子,做儿女的,谁不想为老人埋个全尸呢?”经我们再三要求,刘老太的女婿黎兴洋出示了刘美芝的土葬费收款收据。黎兴洋说,当时土葬费涨到了3500元,村干部称如果事先预交土葬费可以打折,经讨价还价后村里收了2500元。 村干部否认收取土葬费 针对村民们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渠口镇茶香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某。据他说,收取村民的不是土葬费,而是土葬保证金,只要村民自愿将土葬改为火葬,凭火化证到村里来就可以退回保证金,不存在收取土葬费的事情。据渠口镇党委办公室一位姓谭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收取的3500元不是土葬费,其中,1000元是罚金,2500元是预交火化保证金,也没有收取过活人的土葬费,他们是严格按照上面的文件、法规执行的。记者翻阅了《开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可以看出渠口镇应为开县划定的火葬区。而该办法第29条规定,严禁“以罚款代替火化”,各乡镇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改葬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