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在校大学生可休产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0:20 新晚报

  新华社广州电(记者贾文军)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曾因解除了在校大学生“结婚禁令”而备受关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全面实施,广东省部分高校也对已婚大学生怀孕的问题作出了规定。

  记者从广东部分高校获悉,目前各高校的规定已经基本敲定,其中有一些高校明确表示“在校大学生怀孕可休产假一年”。有高校负责人表示,大学生是成年人,拥有成年人的
权利和义务,是否结婚应该根据国家《婚姻法》的规定来约束,不应由学校决定。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在校大学生不会考虑结婚。

  准许大学生结婚,必定带来婚育问题。对此,广州大学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规定,如果在校大学生结婚后需要生育,可以准许其休学一年回家“休产假”。这一规定是该校会同计生部门,根据广州市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制定的。在校大学生即使结婚生育需要休学,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就不违反规定。

  大学生在校结婚,其住宿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有高校负责人表示,新制定的校规并没有明确写明这一条,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也有高校负责人表示,毕竟在校大学生中,结婚的只是极少部分,学校不可能为这少数学生提供结婚住房。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人则表示,如果学校有多余的宿舍,可以租给已婚学生使用。如果没有,学生就只能到校外租房。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