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废除党章排宋条款为宋楚瑜回归排除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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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1:08 华夏时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国民党中常会昨日通过删除“遭开除党籍者,不得担任主席及中常委”这项“排宋条款”的党章修正条文。对此,亲民党重要人士表示尊重。 国民党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员曾经受停止党权一年以上、撤销党籍、开除党籍或是注销党籍等党纪处分,不得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或是党主席。
依照这个条款规定,当年被国民党开除党籍的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如果因为国亲合并回到国民党,没有角逐国民党党主席的资格,这个条文也被外界称为是“排宋条款”。 国民党主席当选人马英九表示,这是国民党基本政策,只要是过去离开国民党、愿意回来的党员,党内一定尽量排除这些障碍,让大家回来。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黄义交昨日表示,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删除“排宋条款”提案交第17次全国党代表大会处理,党团对此尊重。他还表示,宋楚瑜与亲民党会继续在在野党岗位上,不刻意讨好哪个政党。若国民党第17届全会通过删除“排宋条款”,亲民党是否回归国民党?黄义交说:“现在就不谈这些事了”。 此外,党章修正条文还包括中常委任期由一年改为两年;党员须缴党费才能选党主席等提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