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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荣养子替父正名被终审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1: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阳)本报3月17日曾报道自称杨子荣养子的杨克武告电视连续剧《林海雪原》丑化杨子荣一案,被海淀法院驳回。此后杨克武将此案上诉至市一中院。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终审以杨克武不属于杨子荣可以提起名誉权诉讼的近亲属范围为由,驳回其上诉。

  法院审理确认,杨子荣于1947年2月23日牺牲,杨克武则在1947年2月26日出生。该
院认为,杨子荣的名誉权在其死后是否受到损害,应由其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这一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由于杨子荣在杨克武出生前已牺牲,不可能对杨克武的收养做出明确的表示,也不可能与杨克武存在事实上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所以杨克武不是杨子荣的养子,不能替杨子荣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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