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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废除“包工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1:2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从建设部获悉,从2005年7月1日起,建设部将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建设部要求建筑劳务输出人数超过20万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6月底前,将60%以上的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2007年6月底前,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
其他用工企业吸纳;2008年6月底前,全国各地区的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

  作者:三年废除“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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