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舞厅有炸弹 男子一审判一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1:33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于江孙爽时代商报记者朱洲)因和妻子吵了一架,刘某竟借着酒劲报警谎称舞厅有炸弹。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舞厅内有炸弹,你们拆去吧。”今年4月24日晚6时30分许,沈阳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皇寺路某舞厅内有炸弹,警方当即赶到现场,疏散700余人。并先后增
根据报案人留下的小灵通号码,警方于4月27日将刘某抓获。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4月24日,他和妻子吵一架后喝了4瓶啤酒,闲着没事就用自己的小灵通手机给110打了报警电话,说舞厅内有炸弹。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于7月2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2日,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