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拟用3年时间立制 “包工头”承包业务将禁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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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1:57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10日从建设部获悉,从2005年7月1日起,建设部将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7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的企业
建设部要求建筑劳务输出人数超过20万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6月底前,将60%以上的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其中,劳务基地县(市)应将全部农民工纳入有资质的企业;2007年6月底前,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2008年6月底前,全国各地区的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