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籍童工频现浙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2: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近期,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接报浙江、上海等地多起案件,获悉有不少皖籍童工在外省打工。 昨天,省劳动保障厅监察处工作人员蔡刚介绍,最近一个多月来,每周都能接到浙江、上海等地劳动保障部门关于核实童工身份的传真,仅上海一地就有十几份传真,涉及我省定远、阜南、舒城、绩溪、颍上等地20多名打工人员。这些打工人员由于没有身份证,无法
经核实,这些被调查打工人员一半以上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把这些童工遣送回家,同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罚款。 据了解,近日省劳动保障厅下发文件,在用人单位中开展执法大检查,严禁使用童工,否则最高给予5000元的罚款。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在服装、制鞋、餐饮、矿山、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私营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抽查。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行为,将严厉查处;对于使用童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用人单位如果使用童工,最高会面临5000元的罚款。 省劳动保障厅监察处工作人员提醒我省务工人员,如果未满16周岁,不要出去打工,各地都在严查童工问题;同时,年满16周岁出去打工,一定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穆霞)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