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获省级文明城市殊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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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2:29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季耀昆)济南向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今天从市文明办获悉,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决定,授予济南市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授予我市章丘市、市中区省级文明城市(区、县)称号,授予我市历下区、历城区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县)称号。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
省文明委在对我市创建工作的测评中,对95项材料进行了审核,对28个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查,针对29个问题开展了问卷调查,并进行了总体观察,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通过一系列综合测评、评价,经省文明委再审核,并提交省委、省政府批准,我市最终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同时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的其他5个城市是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和威海,潍坊等5个市被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章丘市、市中区等18个市(区、县)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区、县)荣誉称号,历下区、历城区等21个市(区、县)被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县)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