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登记八月底截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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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4:01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已发放许可证但至今尚未登记的民办学校,今年9月份以前应到相应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各级民政部门将对民办学校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或拒不登记的民办学校视为非法民间组织,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规定,凡新开办的民办学校,应在颁发办学许可证30日内,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去年底全省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学校达3400多所,在校生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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