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办学校登记八月底截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4:01 东南快报

  本报讯已发放许可证但至今尚未登记的民办学校,今年9月份以前应到相应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各级民政部门将对民办学校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或拒不登记的民办学校视为非法民间组织,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规定,凡新开办的民办学校,应在颁发办学许可证30日内,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去年底全省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学校达3400多所,在校生总数
达60万人。但是,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的数量不多。今年,我省将加强民办学校的登记工作,并争取年底前完成7成以上的登记工作。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