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练胆残杀“的姐”宁夏两恶徒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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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4:58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为练胆残杀“的姐”的案件,两名主犯李建、栾新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3月26日,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服刑期间脱逃的李建与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2003年被释放的栾新成二人在石嘴山市惠农区三矿一房屋内,预谋合伙到山西大同实施抢劫。二人商定后,决定先杀一个出租车司机“练练胆”。3月27日上午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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