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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车祸肇事方担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5: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渝交警总队发布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通告

  昨日,重庆市交警总队发布了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告指出:交通事故当事各方在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情况下,自行快速撤除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然后再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15种情形肇事人担全责

  据介绍,在该市道路范围内,发生15类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由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中,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3000元以下,且当事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各方可自行快速撤除交通事故现场,再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据悉,15种快处情形包括: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的;未按规定超车的;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等等。

  撤离现场前先填协议书

  交警部门称,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后,当事驾驶人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中“事故事实及成因”部分内容并共同签名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应急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协商赔偿事宜并填写《协议书》的其他内容。

  若交警到场处理,应当事人的共同请求,交警应当场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交付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持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或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交付当事人。

  损害理赔这样办理

  若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赔偿事宜:肇事人所驾车辆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各方持《协议书》共同到肇事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或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场。肇事人所驾车辆未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虽已投保但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并当场达成赔款或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者车辆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受害方收到赔款或者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

  若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的,填写《协议书》有关内容后,当事各方持《协议书》共同到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报告。记者罗暄实习生蒋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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