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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揽工程狂收“拜年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5: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重庆港务集团原副总工程师被控受贿60余万

  利用主管公司基建的职务之便,原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黄自强大收“好处费”和“拜年钱”,检察机关指控其收受张某等人贿赂款人民币61万元、港币5万

  元。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据悉,黄自强是该公司第三个因贪污、受贿“翻船”的领导。法庭没有作出当庭宣判。

  仅一项工程收好处费40.5万

  黄自强原系重庆港口管理局副总工程师,主管全局的基本建设工作。该局后改制为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庆港务集团),从2001年8月起,黄担任重庆港务集团副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的基本建设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8年3月,重庆港务建筑工程公司(后更名为重庆港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原重庆港口管理局承建了朝天门交通广场建设工程,后该工程由港久建设公司经理张某承包,黄自强负责管理该工程拨付工程款等工作。为感谢黄自强在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关照,张某于1998年八九月期间,分两次各送给黄自强20万元;2000年春节期间,张某送给黄自强0.5万元。随后,黄自强拿这些“好处费”在南岸区骑龙山庄买了两套住房。

  管港口建设收“拜年钱”20余万

  从2003年7月起,黄自强担任重庆寸滩港区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面管理工作,同时还兼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召集开展该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此间,港久公司陆续承接了该工程中的“五通一平”、生产辅助区等工程。为感谢黄自强的关照,2003年9月到2005年春节期间,张某先后送给16.5万元“拜年钱”。

  2001年2月,重庆协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罗某承接了重庆港久九龙坡滩脑壳大件码头工程,为了感谢黄自强在管理工程建设中的支持,2003年春节至2004年春节期间,罗共送给黄自强“拜年钱”3万元。此外,黄还接受了重庆林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曾某送的港币5万元、人民币1万元,此后,黄自强向曾学林提供了某工程的招投标标底等信息。

  承认受贿“希望从轻处罚”

  案发后,黄自强开始退赃,据知情人称,至开庭前,黄已向司法机关退回59万人民币和5万元港币。昨日的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黄全部予以认可,只对证据中有关行贿地点和时间提出了异议。对于罗某送的3万元现金,黄解释称,“当时是执行上级命令,单位领导本来就是想把工程给罗的公司,所以不管我收不收这3万元,工程都是罗的,这3万不应该算受贿。”

  整场庭审中,黄自强对受贿一事无异议,“希望法庭看到我认罪态度好,给我从轻处罚。” 方剑磊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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