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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郁闷涮警察 舞厅“诈”弹案制造者被判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6:15 东北新闻网

  和妻子吵架后连喝4瓶啤酒,郁闷之时竟想和警察“开开玩笑”,打110谎称某舞厅内有炸弹。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犯编造、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2005年4月24日晚6时30分左右,沈阳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位于和平区皇寺路的某舞厅内有炸弹,警方当即赶到现场,只用5分钟就清场完毕,疏散舞厅和周围群众700余人。并先后增调百余名警力,20余台警车。动用防爆罐、无线炸弹干扰仪、远距离
炸药探测仪、防爆犬等参与工作。晚8时30分左右,警方在搜查完毕确认没有炸弹后撤离了现场。

  根据报案人留下的小灵通号码,警方于4月27日将报假案的刘某抓获。经对声音进行鉴定,结论表明报假案人确实为刘某。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4月24日中午,他因为家事和妻子吵了一架,之后就喝了4瓶啤酒,到晚上6点多钟,他在皇姑区法院附近闲着没事,想和警察开开玩笑,就用自己的小灵通手机给110打了报警电话,说舞厅内有炸弹。刘某称,他当时也没有想到报假警会有什么后果。

  检察机关经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并且故意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构成编造、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罪,检察机关于7月2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8月2日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辽沈晚报于欣)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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