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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6:38 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为14元/吨至30元/吨不等,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在7元/千立方米至15元/千立方米之间。

  税务专家刘桓教授8月9日表示,这一调整,一些油田每年的资源税将比此前多缴数亿元,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地油田企业的生产成本。而我国目前的油价,与60多美元一桶的国
际油价相比,属于中等偏低的范畴。生产企业的成本提高了,今后汽油、天然气的价格很可能随之上涨。

  (贺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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