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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保工地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6:4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宋湘波)近日,我市转发了建设部下发的《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并作了具体的执行措施力保我市工地安全。

  据市建委建管处的负责人介绍,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参与发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核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允
许其参加投标、不允许其承揽工程业务,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市外建筑企业办理进渝登记备案证明时,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市建筑管理总站不予受理进渝备案申请。

  与此同时,市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和各区县建委还对各自的管辖工程进行清理,并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汇报给市建委。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责令其停工整改,依法申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要严格加强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悉,市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违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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