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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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7: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陈舸帆 20字的公民道德规范中,“爱国守法”是第一条。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公民与法律之间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在很多人心目中,法律就是一道电网,敢于逾越者必将受到惩处。“神圣不可侵犯”
公民对法律的认知过程,在逐步改变着我们对法律的态度。这个过程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第一个层次就是“懂得遇到问题找法”。在这个层次上,法律就像一个工具,不用的时候就放在箱子里藏起来,到遇上问题的时候,才想起还有这个工具;第二层次则是“自觉按照法律行事”。在这个层次里人们普通遵守法律爱护法律,并且能够在实践中很好地运用法律、处理好与法律的关系。最高的层次则是“关爱法律”。在这个层次上,法律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民有权而且乐于参与立法,并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法律倾注无限的关爱,这种公民与法律的关系是积极的,因为捍卫法律就是捍卫自己的权利。 但从实际来看,引导公民如何运用法律相对较容易,但要在公民中培育对法律的关爱则要难得多。 比如为1块钱打赢了官司,小到致使某个部门改变收费规则,大到国家为此修正或新立法,当事人除了赢得感情上的痛快,会赔上不少打官司的费用,整个社会却从官司中受惠。但为这种细小的权利而斗争,并非一般人愿意做的,因为它实在是不合算。只有怀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才能走出这种小算盘的囚笼,为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尽到责任,同时也充分享受到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当你为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拿起法律的武器,当你积极参与选举并投下神圣的一票,当你主动参与法制化进程并为之鼓与呼,法律,就已经成为你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