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委赴八省区农村督察调研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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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7: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1日电据《新京报》报道,从7月初开始,由中纪委、中组部、中农办、农业部等10个部门组成的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督察调研组,分头奔赴海南、青海,湖南、辽宁,山东等八个省区,对目前群众反映较多、呼声较高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为期近两个月的深入调研。据悉,这种督导调研的行动在国内尚属首次。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处处长、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村
6月下旬,调研组分成四个组陆续奔赴山东、浙江、黑龙江、辽宁、湖南、四川、河北、青海等8个省、区进行督察调研,在督察调研之后,8月底调研组将写出专题调研报告,这些报告最终将上报中央,中央有关部门将共同制订防止和约束村干部违法违纪的政策措施。 至于调研主要通过什么方式展开?王金华表示,主要是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督察调研中,还会与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研究探讨加强和改进村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 王金华指出,此前,民政部农业处每年对农村问题都会有专项的调研,但针对村官违法违纪的专项督察调研目前尚属首次,而且这次由中央10多个部委单位参加,规模空前。 至于此次全国性督察调研是怎么缘起的?王金华说,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造成群众上访不断,这些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回良玉、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等中央领导先后批示,要求摸清目前的村干部违法违纪究竟有什么表现和类型,对农民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并要求寻求解决的办法。 王金华说,这次调研结束形成报告后,在9月到10月间,我们将集中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探讨,除了出台一些新政策完善制度外,最终结果可能会对目前的《村委会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三部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增加对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处罚等的规定,从法律层面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高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