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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问路费”何以引起声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7:24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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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西站的“北京向导”,属政府批准的合法企业经营的咨询项目,其中问路要收费1元,倒也明码标价(备有正规发票),童叟无欺。然而如此明码标价的合法收费,却因“太没有人情味”而引发一连串的质疑和争议,而来自方方面面的声讨声,更是响作一片(据《新京报》8月10日报道)。

  围绕“问路费”该不该收取,反对一方,其言凿凿:“在礼仪之邦,举手之劳还要收费,更何况是单位行为?”赞成一方,更乃其论皇皇:“市场经济,企业行为,还有正式发票。这比私人指路收费正规多了,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如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恐怕也只会引发更多的问号,反而无助于个中理念的进一步澄清了。我们先别急于为该不该收取“问路费”盖棺定论,而是稍微冷静一下,围绕“问路费”引发的争议,考量和理清一下何以引发此番争议的背景和要素。就“收费”资格而言,“北京向导”属合法收费,其属于北京城市公共信息项目,而负责收费的北京向导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政府批准的合法企业。既然人家收费合法,又属在商言商且言利的市场经营主体,即便对“问路费”有所反对或不满,恐怕也只有从纯粹的道德层面相诟病了。站在传统道德的角度考量,国人常把“做好事不留名”作为一种丈量他人行为的道德标杆,而“问路”一类的举手之劳,恰好属于用此类道德标杆考量的“好事”范畴。试想,做此类好事本来连“留名”的资格都没有,而“北京向导”竟然堂而皇之地“收费”,真乃“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再从支付意愿的角度考量,许多国人考察新事物,都存在泛道德主义的思维定势和品评趋向,但这恰恰是市场经济形态下最忌讳的思辩模式。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好事”,对于举手之劳非但不得收费,而且提倡当做好事不留名的“无名英雄”。比如有个小品,其中向路人收取“问路费”的小伙,不仅被描述成好吃懒做的形象,而且还受到广泛的谴责和批评。的确,对举手之劳收费,实在有些勉强。但“北京向导”的收费,却与传统意义上的举手之劳属两码事,即此“问路费”而非彼“问路费”。传统意义上的举手之劳,多属偶尔为之,并不需要当事者付出额外的运作成本,而“北京向导”却属于一项常年累月的固定服务,便不可避免地投入专门的人力和物力,若不按市场规律经营,维持此信息查询系统的正常运转,又由谁去埋单呢?当然,“北京向导”的“问路费”之所以引出一连串的问号和声讨,还跟其服务的项目具有很强的公益色彩有关。按说,就服务范畴而言,它理应属车站服务的延伸,可在北京西站既没有占有足够的信息资源,又没有完成此项延伸服务能力的情况下,将其推向市场也无可厚非。但是,在社会转型期如此运作“问路费”,难免会与主流社会价值观狭路相逢,甚至发生激烈的碰撞,故公众打向“问路费”的串串问号,也便成为一时很难消解的诟病。

  作者:周士君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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