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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失职干部被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7:49 潇湘晨报

  本报广东兴宁专电广东大兴煤矿“8·7”事故抢救指挥部副总指挥、梅州市委书记刘日知10日上午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对两名在事故抢救中失职的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在9日晚值班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目前,大兴煤矿透水事故的11名责任人已全部到案。特派记者
欧阳洪亮王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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