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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两家企业荣登海关总署“红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07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周一青 实习生于丽娟)记者日前从银川海关获悉,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通过海关总署的评定,进入全国海关2004年度进出口企业“红名单”。

  据了解,海关总署下发的2004年度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共确定了“红名单”企业139家,“黑名单”企业68家。“红名单”是从海关管理A类企业中通过好中选优确定的,
主要条件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海关管理,进出口行为规范,三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上一年度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等。

  据介绍,我区两家“红”企业将在今后的通关过程中享受到海关给予的8项优惠和便利待遇:实施“先放后税”,即海关对进出口的货物审结后先凭税款担保放行,随后企业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税款;企业按规定提前预约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海关优先予以安排;经企业申请,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海关优先派员到企业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企业进出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以免于化验;对于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进出口商品规类和化验、加工贸易网上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可优先办理。此外,海关还可按规定提供其他便利措施。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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