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08年将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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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32 华夏经纬网 | |||||||||
中新网8月10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 会议听取了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展以来,进展顺利,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试点地区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的医疗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有所缓解
会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中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明后两年要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政策,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律。东部有条件的地方进度可以快一些。 会议强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推进这项工作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