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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中学生被车撞 索要惊吓费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38 宁夏日报

  两名中学生因被汽车撞倒而向肇事司机索要惊吓赔偿费案,近日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两名中学生各得惊吓费200元。这是天津市首例索要惊吓费案。去年9月13日晚,两名中学生途经天津市八里台文化市场附近时,被迎面驶来的桑塔纳客车撞倒,导致其中一人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桑塔纳客车司机负事故全责。两名中学生随后将肇事司机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和惊吓费。(据新华社电)

  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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