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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严打统计违法 领导虚报瞒报严重将被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40 东北新闻网

  在统计数字上搞“小动作”行不通了,严重者将被撤职。日前由哈尔滨市统计局和监察出台的《哈尔滨市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对虚报、瞒报、泄露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详细的处分规定。

  依据该规定,地方、部门和单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中,有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将按虚报、瞒报数额占实际应报数额的比例,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
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等相应行政处分。其中,虚报、瞒报数额占实际数额百分之十五以上的,或者虚报、瞒报总人口、出生人口占实际数额千分之六以上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该规定还对强令或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伪造虚假数据的地方、部门或单位领导人做出了记大过至撤职的处分规定。如有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拒绝、抵制伪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将被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开除公职。

  另外,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给私人、家庭或调查对象生产生活造成损害的,将被给予警告至降级处分。

  该规定指出:对于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应给予行政处分的,将由政府统计机构向其主管部门发出《统计违法行政处分建议书》,该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完后,需将办理结果抄送发出《建议书》的统计机构。(新华网)[编辑: 龙秋秀](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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