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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该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49 沈阳今报

  邓聿文

  最近,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组建的REICO工作室发布了一个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报告。报告通过大量调研数据和分析结论表明,作为改革的阶段性产物,经济适用房政策当初的意愿都已基本实现,历史使命已经结束。(8月10日《中华工商时报》)

  在我看来,撇开报告的主持者背后所隐含的价值取向不论,单从报告本身来看,其断言经济适用房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有失偏颇。一项政策是否应该结束,何时结束,主要取决于该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还存在,以及替代措施是否能行得通。

  以此来看经济适用房政策,它远未到需要结束使命的时候,因为它所要解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并没有完成。另一方面,从替代措施来说,很多经济学家和本报告推崇的是用廉租房来代替经济适用房去解决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虽然前者的造价要比后者低很多,但是我认为,廉租房只能解决城市低收入者中的少数特困者,甚至连这一点都有些勉为其难。这是由地方财政状况所决定的。除了少数富裕地方外,大多数地方的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拿不出更多的钱去建设廉租房。而相对于廉租房,尽管政府也补贴经济适用房,但这种补贴是以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少收税的方式进行的,政府并不需要直接从财政里贴钱。

  其实,包括本报告在内的主张取消经济适用房者的一个最主要理由,就是经济适用房政策推出后,“叫座不叫好”,它主要满足了中等偏上家庭的需要,并未使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福利得到改善。但我认为,这不是经济适用房本身的过错,而是当初政策设计时出现了“偏差”。政策设计有“偏差”,那就去纠正政策,而不是取消政策本身。

  前不久七部委在稳定房价的通知中也对经济适用房的单套面积作出了规定,限制大户型。就全国而言,2004年经济适用房投资规模出现负增长,今年上半年,经济适用房投资又下降14.6%。所有这些,都说明地方政府不再把经济适用房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经济适用房正在回归其作为政策保障房的意义。

  所以,尽管报告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当初的意愿都已基本实现,但这些“意愿”大都与住房无关,就这点来说,它的确实现了历史使命,应该退出。然而,经济适用房政策最应该实现的一个意愿,也是它本应承担的一个使命,即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尚未完成。加之建设廉租房的现实可行性差,因此,现在就言经济适用房政策结束历史使命为时尚早。经济适用房真正需要做的,是转型,卸掉那些附加在身上的并一度成为“正事”的职责,回归到社会保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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