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1/3林地得到生态补偿 每亩每年获补偿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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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传敏 实习生廖智海 通讯员李涛 黎明) 作为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省份,广东已有近1/3的林地得到了每亩每年8元的生态补偿。昨日,记者从在阳江召开的全省生态公益林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做涵养水源之用的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已达到5175万亩,每年能产生73.3亿元生态效益。 据林业部门统计,517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的补偿范围,涉及全省21个地级或 省林业局有关人士介绍,广东从1999年开始,按2.5元/亩/年的标准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予以补偿。2003年起补偿标准提高到8元/亩/年。专家认为,目前每亩每年8元的补偿价,虽能对生态公益林起到保护作用,但补偿标准仍偏低。据介绍,现在补偿标准最高的是广州市,今年广州市内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将提高到13元/亩/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