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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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36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霍军通讯员及肖翔、张勇军)日前,家住泊头市建新街,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李霞,经严格考试后,有了一个新岗位———社区矫正协管员。和她一样成为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还有该市的另外29名下岗职工。 社区矫正是指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等五种人
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解决生活等问题,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泊头市开展的此项工作,是我省惟一的一个试点。 为做好这项工作,该市司法局在市区3个街道办事处和附近乡镇 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研,从熟悉社区情况、有足够时间精力、责任心强、政治文化素质高的119名下岗失业人员中,择优筛选出了3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社区矫正基本常识、刑法、监狱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后正式上岗。 | |||||||||